應急部清單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發布的《2025年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重點事項指導目錄》,涵蓋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帶儲存)企業以及化工、醫藥企業等,明確了30項執法檢查重點事項。以下是部分清單內容:
企業管理
1. 企業管理方面: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未落實變更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雙重預防機制未有效運行;未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設備設施
2. 設備設施方面:未按規定對涉及易燃易爆、劇毒物料的危險化學品管道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涉及易燃易爆、劇毒物料的設備、管線及管件發生泄漏未妥善處置仍繼續運行;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爆炸危險場所未按國家標準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現場監測監控設備設施未正常運行。
工藝管控
3. 工藝管控方面:硝化工藝裝置未實現全流程自動化,涉及硝化反應的裝置(廠房)同一時間現場操作人員超過2人;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企業,未開展有關產品生產工藝全流程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人員資質
4. 人員資質方面:從業人員不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而上崗操作。
作業管理
5. 作業管理方面:未制定動火、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特殊作業未履行許可手續;動火、受限空間作業未按規定進行氣體分析;作業過程無人監護。
化學品儲存
6. 化學品儲存方面:未按國家標準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超量、超品種儲存危險化學品,相互禁配物質混放混存;硝酸銨生產、使用企業的危險化學品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液氯儲罐廠房、瓶庫、充裝場所和氣化間未采用封閉式結構,液氯儲罐事故氯吸收裝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其他地區情況
此外,江蘇省應急廳公示的2025年重點監督檢查計劃表中,也有39條危險化學品企業重點檢查事項,除上述類似內容外,還包括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是否經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安全條件審查,是否按批準設計施工等內容。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也發布了2025年危險化學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三清單”,涉及制氮機冷箱風向標破損、液氮儲罐壓力表限位標識脫落等具體隱患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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